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

国家银行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十一月由邮传部奏准设立,名义上官商合办,声称纯系商业银行性质,经理轮、路、电、邮各局存款,实际上是国家银行。总行设在北京,行内特设总管理处,由邮传部派总理、协理各一人,管理总行、分行事务。另派管理铁路人员为帮理。总行、分行派总办一人,副办一人,专理一行事务。辛亥革命以后,交通银行改隶财政部。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交通银行改定章程,于四月七日公布《交通银行则例》,规定交通银行设总行于北京,国内外各地设立分行或分号。资本总额库平银一千万两,分为十万股,除前清邮传部为辅助交通事业所附入的四万股作为固定资本外,其余由民众承购。营业期三十年;经股东总会议决和交通部的认可,得向财政部呈请展期。其营业种类为:国内外汇兑;存款、储蓄;放款;国库证券,商业妥实期票的贴现;兑换外国货币,买卖生金银;经收各种票据、保管贵重物件;其他汇业、实业银行应有的营业。此外,得受政府委托,代理国库、经付公债本息、代收税款、办理国内外汇兑业务等。交通银行每年于总行所在地召开股东总会一次;会员每十股有一投票权,百股以上每五十股递增一权。设总理、协理、帮理各一人。总理和协理由股东总会就有四百、三百股的股东中选出,任期五年,连选得连任;帮理由路政局局长兼任。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国民党政府成立后,立即着手建立其金融垄断体系,次年财政部改订交通银行条例,迁总行于上海,特许为所谓发展全国实业的银行。资本总额一千万元,内官股二百万元,商股八百万元。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增为二千万元,官商各半。此后交通银行成为官僚垄断金融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的业务仍为发行、存款、放款、储蓄、信托和代理国库等一般银行业务。

猜你喜欢

  • 大济仓

    官仓名。元置,属宣政院。设监支纳、大使各一人。

  • 长信寺少卿

    官名。元置,为长信寺的佐官。见“长信寺”。

  • 总摄

    官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即总摄司之长官。详见“总摄司”。僧官名。元代路以上主管佛教事务的衙门有总摄司,以总摄为主官。

  • 粮食部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年(公元1941年)七月设置,属行政院,掌理全国粮食行政事宜。部内分置总务司、人事司、管制司、储备司、分配司、财务司及调查处。设部长一人,综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

  • 顺天府丞

    官名。明清顺天府之属官。明永乐十年(1412),设,一人,正四品。为府尹之佐贰,兼领学校。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官一人,亦为正四品。兼提督学政衔,乾隆五十八年(1793)停兼衔。另设学政一官。

  • 右院

    官署名。明建文二年(1400)置。参见“左院”。

  • 遂人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王城郊外六遂的政令。《周礼·地官》: “遂人,中大夫二人”,“掌邦之野,以土地之图经田野,造县鄙形体之法。五家为邻,五邻为里 ‘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之县,五

  • 水州苑

    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水州苑属金台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

  • 右威卫上将军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置为右威卫长官,一员,从二品,位大将军上,掌宫禁宿卫,督其属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辽朝亦置,为加官。

  • 右遂伯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可省称为“右遂伯”。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遂伯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