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农本局

农本局

经济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原属实业部,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由实业部联合国内各银行所组织,以调整农业产品,流通农业资金,藉谋全国农村之发达为宗旨,设于南京,必要时并得呈经实业部核准,于各省市县重要地点,酌设分局或专员。划分全国为五区,分年进行一切业务计划,期于五年内完成之。其资金分三种:一、固定资金,由政府自二十五年度起至二十九年度止,于每年度之始,拨给国币六百万元;二、合放资金,由各参加银行自二十五年度起至二十九年度止,于每年度之始,合缴国币六百万元;三、流通资金,由各参加银行等组织之农贷团,于每年度之始,与农本局协定数额。其业务分两部分,一是农产部分,为经营农产品仓库,代理买卖运销等事,以及其他关于农业改进及调整事务;二是农资部分,为投资补助各县及各农村创办农业银行、农业合作社、农民典当等事,以及其他关于资金运用及倡办农村牲畜事项。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实业部撤销后农本局改隶经济部。

猜你喜欢

  • 州军府城局参军

    官名。南北朝均置,职主城防。南朝宋江州彭城王大将军府有城局参军,见《宋书自序》;南齐都督会稽五郡、会稽太守、大司马府有此职,见《南齐书·王敬则传》;梁江州建安王伟镇南府有此职,见《梁书·文学·吴均传》

  • 手力

    宋朝县役名。分隶县令、县主簿、县丞。掌追催赋税及城郭征科。多以第二、第三等户充当。公人名。宋县役之一,分隶于县令、主簿和县丞,掌追催赋税公事,兼催城郭征科。一般差第二、第三等户充任。

  • 翚雉氏

    少皋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五工正之一,贾逵释为设色之工,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 大捐处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掌管捐纳人员按卯掣签加捐过班注册,稽察捐生银数及出身履历。设经承以办理事务。本处成立之前,其职任属求贤科。

  • 曹官

    官名统称。宋朝诸州府录事参军(简称录事)、司户参军(简称司户)、司理参军(简称司理)、司法参军(简称司法)等统称。录事掌本州府官府庶务,纠察诸曹稽违及州院或府院户婚狱讼; 司户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或分

  • 均调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牧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筹设军马分监,管理旧有牧场,负责陆军各镇马医补充及分监牧场官弁、马医之任用、考核等。置科长、科员、录事。

  • 大司攻

    官名。同“大司工”。春秋时期始见。见《鄜大司攻鬲铭》。参见“大司工”。

  • 假佐

    ① 官名,代理官佐。《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有兴,除守啬夫,假佐居守者,上造以上不从令,赀二甲”。②官府掌文书的职吏,如司隶校尉属官有假佐二十五人,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官名,汉置。司隶校尉和

  • 秘祝

    官名,为祝官之一,掌秘祝。《史记·封禅书》:“祝官有秘祝,即有灾祥,辄祝祠移过于下。”注:“《正义》:谓有灾祥,辄令祝官祠祭,移其咎恶于众官及百姓也。”《汉书·文帝纪》十三年:“夏,除秘祝。”注:“应

  • 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

    参见“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