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院修撰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侍从官充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侍从官充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官名。亦称大理寺卿。北齐改廷尉为大理而置,为大理寺长官,列位九卿。员一人,三品。隋朝沿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从三品。唐朝置一员,从三品,掌邦国折狱详刑之事。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详刑正卿,武
官名。牧官之长。主管禽兽畜养。相传夏朝置。西周亦置。《左传·哀公元年》: “后緍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牧正。”杜预注: “牧官之长。”《列子·黄帝篇》: “周宣王之牧正有役人梁鸯者,
官署名。北魏置,属尚书省,设北部尚书为长官。管理北边州郡的考课、选举、辞讼等事务,自北方境外归附者亦由其接待。 以北部下大夫为次官,属官有北部长(一说亦为次官,与下大夫不并置)、北部主书郎等。派驻曹中
官署名。(1)隶属于陆军部。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军械局,以局长为主官。北洋政府改为军械司,其职掌如下:一、军用枪炮、弹药的制式筹划、支给、交换、检查;二、要塞备炮;三、技术审检院、兵工厂、军械局;四、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置相一人,职如郡守,置长史一人,职如郡丞,为相之佐官。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吏由地方内调中央任职称“入”。无论升迁与否,均有迁赏之意。《汉书·循吏传·朱邑传》:“以治行第一,入为大司农。”汉制,由地方官进为中央官或三辅官称为入。如《汉书·朱邑传》记朱邑为北海太守,以法行第一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本名光禄寺,避太宗讳改。掌酒醴、膳羞及祭祀供品牺牲之事。置卿、少卿、丞、主簿等职。官署名。辽为避太宗名讳,改光禄寺为崇禄寺,属南面官。所掌同“光禄寺”,参见该条。
官名。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置,属亲王府,掌教授皇族子弟。凡皇族年三十五或年十五以上及一百一十三人之王府,置四员。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改为王府教授。
官名。明朝道官。道录司置,左、右二人,从八品,协掌道教事务。
见“福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