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宣徽使
官名。金朝宣徽院长官,秩正三品。参见“宣徽院”。
官名。金朝宣徽院长官,秩正三品。参见“宣徽院”。
官署名。① 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之司务厅 (或经历厅、主簿厅) 的下属机构。掌文书收发。置有经承一二人。根据记载明确设有此机构的,有吏、户、礼、工各部之司务厅,都察院经历厅,太仆寺主簿厅,兵部职方司,
①清朝州同之别称。②州衙佐贰官,与州长史同掌统州僚,纪纲职务。唐上州为从五品下,下州为从六品上。官名。唐代州的长官称刺史,其佐官有别驾、长史、司马,或都置,或置其一二,中叶以后,多置司马。上州为从五品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休假制度之一。除遇父母亡故解官持服、祖父母亡故重服外,其余亲属亡故,朝廷按规定给假,称为式假。假期自一日至三十日不等。武臣及归正、归附官丁忧,不解除官职,亦给式假一百日。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考功侍郎置,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改置考功郎中。官名。隋初吏部考功司的主官为考功侍郎,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称考功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加中字,
即“太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督管倡优的小官吏,以伶魁担任,唐始置。《演繁露》:“开元二年,宣公选乐工数百人,自教法曲于梨园,谓之皇帝梨园弟子,至今谓优女为弟子,命伶魁为乐营将者,此其始也。”
①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职官。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左、右各一人,正六品。掌全国道教事务。详见左、右正一。② 明朝道士的第二等,地位低于全真。
官名。西周置。见《丰尊铭》。职掌不详。
官名。清末礼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 置。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佐尚书、侍郎奉行典礼,审议各司重要事务,总核征收地租及一切公产等。宣统三年 (1911)礼部改典礼院,遂省。
见“宫观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