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北京清吏司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初置户部北平部,二十九年改属部称清吏司,遂为北平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户部北平清吏司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分民、度支、金、仓四科进行管理。领北京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并兼管所分京师、直隶部分府州县、中央衙门、卫所财务行政。十八年定都北京,遂革。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初置户部北平部,二十九年改属部称清吏司,遂为北平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户部北平清吏司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分民、度支、金、仓四科进行管理。领北京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并兼管所分京师、直隶部分府州县、中央衙门、卫所财务行政。十八年定都北京,遂革。
官署名。战国燕置。燕国设置右陶、左陶两官署,分管陶器制作。战国燕国陶文有此官。
辽朝北面官类名。辽掌宫帐宿卫、警戒巡查、供御会朝等官衙统称为御帐官。主要有侍卫司,北、南护卫府、奉宸司、三班院、宿卫司、宿直司、硬寨司、皇太子惕隐司等。辽国的御帐,类似汉族的皇宫,御帐官,类似汉族皇宫
官署名。元朝置。建置、品秩、职掌、设官皆同大都太仓。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殿内省尚衣局置为长官,二员,正五品。唐朝殿中省尚衣局沿置,二员,从五品上,掌供冕服、几案; 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奉冕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旧。宋朝置四或六
旧臣,指前帝之臣,非已死之臣。《史记·李斯列传》:“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负责贵族子弟的教育管理。掌其戒令。《周礼·夏官》:“诸子,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国子之倅,掌其戒令与其教治。辨其等,正其位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朝十六卫之一,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奉宸卫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中郎将二员,与右千牛卫统率亲近禁军,共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不领府兵。受朝之日,侍列于御座左、右,职任
官名。又称“州长”。春秋时齐国置。《管子·度地》: “常以冬少事之时令甲士以更次益薪积之水旁,州大夫将之,唯母后时。”参见“州长”。
官名。宋代置于转运使司,备差遣各种事务。
三国时鲜卑首领归附者的封号。《三国志·魏书·鲜卑传》:“(太祖表厥机等为王),厥机死,又立其子少末汗为亲汉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