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户部十四清吏司

户部十四清吏司

官署名。清初户部沿明十三司之制,增设江南一司,共分十四个清吏司,每司都设郎中、员外郎与主事,一般是七、八人,最多到十二人,另外有笔帖式一百二十一人,经承六十八人,分别在各司办事。各司分别掌核各该省钱粮收支数日,并多兼管不属本省之事,后来新设的省区,也由事简的司兼领。因此,十四司的划分,既不是全指地区又不是全按业务性质,造成各司名不符实,甚为混乱。各司分职,大体如下:江南司掌核江苏、安徽两省的钱粮,及江宁、苏州织造的奏销,兼管各省动支“平籴”银两(动支经费每千两扣十二两五钱留存备用称为平籴)及地丁踰限事。浙江司掌核本省的钱粮及织造的奏销,兼管各省的民数、谷数。江西司掌核本省钱粮并管各省的协饷(协济邻省的经费)的动支。福建司掌核直隶、福建两省的钱粮与天津的海税,直隶的杂项开支,并管赈济和官房事务。司内分金科、保民科、河民科、直仓科、福仓科、支科、火房、井田科。湖广司掌核湖北、湖南两省的钱粮与武昌厂课、荆州驻防俸饷,兼管各省“耗羡”银两(赋税正额外多收部分称为“耗羡”)的动支。山东司掌核山东及东三省的钱粮,兼管盐课、参课及八旗官兵“养廉”银两(俸饷之外加给的银两称为“养廉银”)。司内设金科、民科、仓科及火房。山西司只管本省钱粮,不兼他务。河南司掌核本省钱粮兼管察哈尔俸饷及各省动支款项报销未结之事。陕西司掌核陕西、甘肃、新疆三省之钱粮,兼管各省茶课及京中各项动支款项。司内设金科、民科、粮科、支科、火房。四川司掌核本省的钱粮及夔关、打箭炉关的关税,并稽查草厂出纳、纸朱奏销,入官之款项,以及汇奏各地收成分数事。司内设民科、仓科、支科、火房。广东司掌核本省的钱粮并管八旗继嗣及本部所属官差的更替、汉官升补之事。司内设民科、仓科、火房。广西司掌核本省钱粮及梧厂、浔厂税收,兼管全国矿政、钱法(币制)及内仓出纳之事。云南司掌核本省的钱粮及各厂税课,并管漕政事务。司内设南漕科,北漕科、仓科、支科、火房。贵州司掌核本省钱粮,兼管全国关税及貂贡之事。十四司的分科,除已述及的福建、山东、陕西、四川、广东、云南六司之外,其他八个清吏司都设有金科、民科、仓科、支科及火房。

猜你喜欢

  • 外司

    ①泛指京都官以外的官员。《后汉书·郎��传》: “方今中官外司,各各考事。”② 司隶校尉别称。《三国志·崔林传》: “及为外司,万里肃齐。”崔林时为司隶校尉。③ 州属吏。《

  • 治河使

    官名。唐开元十六年(公元728年)以魏州刺史宇文融检校汴州剌史,充河南河北沟渠堤堰决九河使。九河,指《禹贡》九河故道。

  • 太府主簿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主管太府文书簿籍,参预机密,地位在长史,司马之下,相当于辅政大臣。西凉、南凉沿袭此制。参见“太府”。

  • 副军乐长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准尉,协助军乐长掌军乐事务。

  • 西域候丞

    候和丞为两官,候丞指本职为军候而代理丞的职务。汉置,属西域都护,故称西域候丞。《汉书·陈汤传》:“以汤、延寿前功大赏薄,及候丞杜勋不赏,及益封延寿孙迁六百户,追谥汤曰破胡壮侯,封汤子冯为破胡侯,(杜)

  • 春秋时的政治单位。联合卿、大夫世族内数室而成,以其中一室之长为首领,常能出兵力数十乘至百乘以上。参见“室”。

  • 亲事帐内府

    官署名。唐置,掌守卫陪从之事。其官有典军、副典军各二人,帐内六百六十七人,校尉、旅帅、队正、队副若干人。见《旧唐书·职官三·亲王亲事府》。

  • 八书吏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从九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 留司台官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 判水部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水部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