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南朝梁置,为大匠卿副贰。位三班。陈沿置,八品,秩六百石。
文书名。清朝奏折之一种,凡以某一事件奏知皇帝之奏折即为“专折”。
官名。宋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也称相工,为待诏官之一,掌相面。《后汉书·皇后纪》:“又相者见后惊曰:此成汤之法也。”注:“相者,待诏相工苏大。”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管各种符节。《周礼·地官》:“掌节,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守邦节而辨其用,以辅王命”,“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以传辅之;无
官名。唐置,见“大理寺司直”。
明朝浙江、四川、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江西、广东、广西、福建、湖广、贵州、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各设按察使、副使、佥事等员,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洪武 (1368—1398)初,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唐武则天文明元年(684)改御史台为肃政台,光宅元年(684)分置左、右,按右台监察京城外文武官僚; 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右御史台。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司中庆路(今云南昆明),设使、副使等官。隶御史台。二十四年罢,二十六年复置。二十七年,升为云南诸路行御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