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省参事会

省参事会

省政府的参议机关。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布《省参事会条例》,其规定如下:省参事会由会长和参事员十二人组成,并设有秘书等若干人以办理事务。会长由省行政长官兼任,会议时任主席,省参事员分为委任、聘任、选任三种。委任参事员三人,由会长就厅、处长中选委,以本职的任期为任期,解职时由会长随即补委;聘任参事员三人,由会长就本省人民中聘任,以会长的任期为任期,连任参事员六人,由省议会选举,其中省议员当选的不得超过三人,任期三年。省参事员为有给职薪俸分专任和兼任两种。省参事会的职权如下:一、筹划省地方应行兴革及一切行政事项;二、筹划整理有不动产、营造物,公共设备和其他财产事项;三、审议省长提交省议会的预算、决算和其他议案;四、审议省议会建议案的可否执行;五、审议省长答复省议会的质问案;六、受省长委托出席省议会说明提案旨趣或陈述意见;七、处理各级自治纠纷和疑难事项;八、审议省议会议决案的执行方法;九、对国家行政得建议和答复省长的咨询;十、参议其他依法令未规定归中央管理的省地方各种事项。自《条例》发布后,一些省份遵照设置了省参事会,但很不普遍。

猜你喜欢

  • 卑职

    清朝官场用语。为州县官谒见长官时的自称。亦有高于州县官(如知府、道台等)而以此自称者,以示对上级的尊重和自谦。

  • 奉邑

    汉朝列侯受封的食邑。《汉书·高后纪》:“列侯幸得赐餐钱奉邑”。颜师古注:“奉邑,本所食邑也。”

  • 相位

    指相国之官。《吕氏春秋·下贤》: “今汝欲官则相位,欲禄则上卿。”

  • 陆军副大臣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宣统二年 (1910) ,改陆军部侍郎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特简。佐陆军大臣管理陆军行政事宜。官名。清末置,由陆军部侍郎改设。参见“陆军部”。

  • 前校令丞

    官名。见“左校令丞”。

  • 微官

    ①卑微官职。②下级对上级之谦称。

  • 南京翰林院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翰林院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翰林院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翰林院。设学士一人,正五品,不常置,孔目一人,未入流,实无所职掌。

  • 大官令

    官名。即“太官令”。官名。“大”读“太”。秦汉两朝的“少府”,是供应皇室的机关(官署),其中负责饮食方面的官员有大官、汤官、官、胞人(庖人)。大官掌管膳食。《后汉书·百官志三》:“太官令一人,六百石

  • 军行

    步兵编制单位。商代设置,亦简称为行。卜辞说:“辛未卜,行,贞:其乎永行,有遘?”(《粹》五一一片)商代的军队是用右中左三个方面组织的,师有右中左三师, 行也是分右中左编制的。这是根据战阵的实际要求编组

  • 左右宗正

    官名,清朝置,属宗人府。左右宗正为府丞佐官,掌助府丞校汉文册籍。见《清史稿·职官志一》,参看“宗人府”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