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税务司

税务司

官名。清后期主管各海关税务行政的官员。咸丰四年(1854)设。由外国人充任,掌各海关税务司署行政及海关人员任免事项。只对由英国人把持的总税务司负责,是各海关的真正主管,而清政府任命的海关监督无权过问其事。辖征税科即内班,掌行政; 稽查科即外班,掌检查; 巡缉科即海班,掌缉私。光绪二十七年(1901),海关周围五十里以内常关关税,亦归其征收。


官署名。清置,掌海关税务。咸丰九年,始设总税务司及各通商口岸登务司,由南洋通商大臣委任英国人李国泰负责总税务司,并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札委。同治三年李国泰去职,改由赫得继任。因其建议在新开口岸添办关税,清政府遂将各口岸税务司官员及帮办等职的任免权全部交给赫得,并准许其募用外国人员,于是各口岸得税务司皆属外籍,全国海关行政权全部落在外国人手里。清朝末年拟收回关税权,设税务处专管,然已末大不掉。民国北京政府仍沿其制。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成立后,总税务司属财政部的关务署,废止“协定关税”,另设国定税则委员会,以收其制定税则之权,至此,海关行政权始收回。总税务司虽仍以外国人充任,但职权大削,仅为一普通事务人员,各口岸税务司官员,渐以中国人担任。

猜你喜欢

  • 待补

    宋代太学招补新生的方式之一。其法是在诸路解试终场人中挑选百分之六送往太学补试,称为待补。张士南《游宦纪闻二》说:“淳熙丁酉四年(公元1177年),议者以‘混补’太学生,人数猥冗,遂立‘待补’太学生之法

  • 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

    官名。五代始置,为侍卫亲军马军统兵官之一,位副都指挥使下。宋朝沿置,一员,徽宗政和四年 (1114) 定其品序在正任防御使之上,从五品。武官名。见“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

  • 计置司

    官署名。宋仁宗天圣元年 (1023) 置,以枢密副使张士逊、参知政事吕夷简、鲁宗道总领,掌考校茶、盐、矾税岁入登耗,更立新法。

  • 牧厂护军校

    官名。见“牧厂统辖总管”。

  • 知契丹行宫都部署事

    官名,辽朝置。契丹行宫诸部署司,掌行在、行军、诸斡鲁朵(宫帐)之政令。契丹行宫都部署,掌契丹行宫军民之政令,知契丹行宫都部署事,掌处理契丹行宫军民的具体事务。见《辽史·百官志》,参看“知”和“斡鲁朵”

  • 度支部

    官署名。清末新设中央部院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财政处、户部改设。掌理全国财政,管理田赋、关税、榷课、漕仓、公债、货币、银行及会计度支一切事宜。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均各

  • 扶尉大夫府

    官署名,参看“扶尉”条。

  • 官员在职务上犯罪的刑事处分

    《尚书·吕刑》指出当时(西周时)主审案件的刑官,可能出现五种偏差:“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即依仗自己权势随意处理,或乘机和报恩怨,或暗中受到权势者的牵制,或乘机敲榨勒索,或贪赃枉法。若审判官

  • 中药藏丞

    官名。南朝梁置,东宫中药藏局长官。流外三品蕴位。

  • 户籍科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于巡警部警政司。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民治司。掌编审户口、国籍更易,旗籍、民籍移转、改隶,学龄儿童就学,宗教信仰,征兵事。置员外郎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