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火药局大臣
官名。清朝工部火药局主管。掌局事。雍正三年(1725)设二人,一由大臣中钦派,一由本部尚书、侍郎内简派。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清朝工部火药局主管。掌局事。雍正三年(1725)设二人,一由大臣中钦派,一由本部尚书、侍郎内简派。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女官名。宋太宗时,于内省(后改尚书内省)置,以尚宫、大监充任。
官名,汉置。属虎贲中郎将,俸比六百石,掌值班虎贲,朝会在殿中。见《后汉书·百官志》。
即“东京都统军使司”。
官名。简称中书令。西汉武帝时以宦者典尚书事,故置中书谒者令,属少府。多选用明习法令故事,善为请奏者为之。掌收纳尚书奏事,草拟传达皇帝诏命,交尚书颁下。司马迁被腐刑后曾任此职。宣帝时欲收霍氏之权,因霍山
清朝由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包衣人组成的佐领。汉译为“内府佐领”。
上计吏的别称。上计吏,也称上计掾,掌持郡国计簿(汇报表册)到朝廷汇报郡国情况。《后汉书·明帝纪》:“众郡奉计,百蛮贡职。”注:“奉计,计吏也。”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
官名。西汉属水衡都尉,主工艺技巧,有丞。成帝建始二年 (前31)罢。一说即上林三官之一,主刻钱范。官名,汉置,属水衡都尉,由有专门技艺技术的人员担任,掌管工艺技术技巧。《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江苏省设一人,驻清江浦,掌理收放治河银两之事。咸丰三年(1853)裁撤,河款分别归淮扬、淮海、淮徐各道兼管,后归并淮扬海道及徐州二道兼管。官名。清朝设此官,属道总督,掌管河工款项出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第三条的规定“省设全省保安司令: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任命各省政府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