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总管府
官署名。元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置,秩正三品。设官有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各一人。辖宛平、大兴二县及东关厢巡检司、西北关厢巡检司、南关厢巡检司。
官署名。元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置,秩正三品。设官有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各一人。辖宛平、大兴二县及东关厢巡检司、西北关厢巡检司、南关厢巡检司。
参见“库直”。
南齐、北齐时诸公、都督府僚属名。参见“右户曹”。
官名。即刑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刑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侍郎为司刑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参看“刑部侍郎”条。
官名。新莽地皇元年(后20)分大司马为前后左右中五员,分掌军政。更始政权亦分设左、右大司马。东汉初合为一员,旋罢。三国吴孙权赤乌九年(246) 复分置左、右,孙亮建兴(252—253)中合为一员。十六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左班殿直置,正九品,属小使臣。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左班殿直为成忠郎,秩正九品。
求取爵禄。《商君书·修权》: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
官名,汉置,掌掖庭狱事,为掖庭丞之一。《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赵皇后》:“(司隶解光奏)臣遣从事掾业、史望验问知状者掖庭狱丞籍武……”
先例、前代之典章制度。后世以此为成例,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
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员三人,为临安府尹募职。九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