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办事大臣
官名。清朝特设管理青海地区之驻札大臣。乾隆元年(1736) 设,驻西宁。辖青海三十六旗。所属有司员、笔帖式。
官名。青海各部落,名为青海额鲁特蒙古。清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于西宁置办事大臣一人,统辖青海和硕特、绰罗斯、辉特、土尔扈特、喀尔喀五部(共分二十九个旗)的军政,并节制西宁镇、道文武官员。西宁所属的贵德、循化二地也由西宁办事大臣兼管。其所属有理藩院司员一人,笔帖式三人,均为三年更代一次(各官交错更代)。
官名。清朝特设管理青海地区之驻札大臣。乾隆元年(1736) 设,驻西宁。辖青海三十六旗。所属有司员、笔帖式。
官名。青海各部落,名为青海额鲁特蒙古。清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于西宁置办事大臣一人,统辖青海和硕特、绰罗斯、辉特、土尔扈特、喀尔喀五部(共分二十九个旗)的军政,并节制西宁镇、道文武官员。西宁所属的贵德、循化二地也由西宁办事大臣兼管。其所属有理藩院司员一人,笔帖式三人,均为三年更代一次(各官交错更代)。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隆祥使司。原为平江田赋提举司,文宗天历三年(1330)改善农提举司,掌大承天护寺田产。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奉旨交部议叙,以资奖励。议叙之法,分为纪录、加级两种。由保举而授任之官亦称议叙,如议叙知县等即是。清制,官吏有功交吏部核议,以定功赏的等级,称为议叙。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骑兵郎互称,为尚书省骑兵曹长官。参见“骑兵郎”。
任官制度。明清官员任职满一定年限后可酌情升调,称“俸满”。清制,京官以历俸二年为俸满,外官以历俸三年为俸满,并以俸满作为等待补缺的选班之一。
官制用语。指出征在外的将军,有权自行选用官吏,然后征求吏部同意。《魏书·王肃传》: “其从(王)肃行者,六品已下听先拟用,然后表闻。”
官制用语。北宋前期,官员带大学士、学士等衔者,于本官俸禄外又给添支钱,若出为外官,再加给职钱。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在京职事官除本俸外,皆有职钱,以寄禄官高下分行、守、试三等给,不称行
北魏“内都坐大官”的省称。
官名。隋、唐诸王、公等封国官长。隋朝诸封国各置一人,王、二王后国令视从六品,公国令视正七品,侯、伯国令视从七品,子、男国令视正八品。唐朝亲王国置一人,从七品下,与大农通判封国之事。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
清代步军统领所属的绿营兵。详见“步军统领衙门”。
东宫武官名。隋左右虞候府的主官为左右虞候,炀帝改为左右虞候率,各置二人。唐龙朔中改为左右清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