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章
即以银铸成的印章。其文曰某官之章。汉朝亦称银印,魏晋以后仅印文为某官之印者称银印。参见“银章青绶”。
即以银铸成的印章。其文曰某官之章。汉朝亦称银印,魏晋以后仅印文为某官之印者称银印。参见“银章青绶”。
官署名。西晋末丞相府、公督府僚属诸曹之一,长官为参军。东晋沿置。南朝宋不置。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兵器、铁器。
官场用语,又称科参。明朝由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管。凡内外所上章疏发下,分类抄出,参署付有关执行部门,以驳正其违误。
官名。见“司仪丞”。
官名。南朝齐置,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普通六年 (525)改为十壮将军之一,班次稍有降低,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唐朝为武散官,正四品下,北宋初为正四品武散官,神宗元丰
官署名。宋朝置于各州,掌收储本州钱物,以供本州、本路军兵衣赐之用。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令州县诸司所入一金以上皆入军资库,以使取之于民者尽归于官。
1、掌管国家粮仓的官署。始于秦,汉沿置,属治粟内史和大司农,其后,历代沿置。南朝梁分属司农卿和太府卿,北齐和隋属司农寺,金属太府监,元属宣徽院。其长官分别为太仓令、太仓使、太仓提举、太仓大使等。见《文
官名。清朝总督、巡抚、将军的随从官。分文、武两种,文巡捕以本省之佐杂官充任,武巡捕以本省低级武官充任,分别负责宣传和护卫事。又,钦差官如主考、学政亦有临时之巡捕,由总督、巡抚指派。官名。清代将军、总督
参见“御”。
县市令的属员。见“县市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