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寝官
有关帝王陵墓的官员称陵寝官。清朝设三陵总理事务大臣,初由盛京将军兼任,光绪三十年改由东三省总督兼任;设承办事务衙门大臣,主事,委署主事,还有读祝官、赞礼郎、关防官等。东陵、西陵设官大体与三陵相同。各设总管大臣一人,承办事务衙门主事、笔帖事等官。总管大臣掌督帅官兵巡防游徼,以翊卫陵寝;内务府官掌奉祭祀奠享之礼,司扫除开阖;礼部官掌判署文案,监视礼仪,岁供品物,以序祀事;工部官掌修茸缮治,凡祭祀供厥楮币。见《清史稿·职官二·陵寝官》。
有关帝王陵墓的官员称陵寝官。清朝设三陵总理事务大臣,初由盛京将军兼任,光绪三十年改由东三省总督兼任;设承办事务衙门大臣,主事,委署主事,还有读祝官、赞礼郎、关防官等。东陵、西陵设官大体与三陵相同。各设总管大臣一人,承办事务衙门主事、笔帖事等官。总管大臣掌督帅官兵巡防游徼,以翊卫陵寝;内务府官掌奉祭祀奠享之礼,司扫除开阖;礼部官掌判署文案,监视礼仪,岁供品物,以序祀事;工部官掌修茸缮治,凡祭祀供厥楮币。见《清史稿·职官二·陵寝官》。
皇宫之内称省中。据蔡邕《独断》,本为禁中,因避汉元帝皇后父王禁之讳,故改称省中。或以为汉朝原有禁、省之别,非自避王禁讳始。
官名。南朝宋置。宋文帝元嘉二十四年(447)张绩曾任此官,见《宋书·符瑞志》。
使职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置建昌院,寻改判建昌院事置,掌四镇所管兵车税赋、诸色课利,按旧时簿籍施行,乾化二年 (912)废。官名。五代朱温建国时设建昌院,后改称建昌宫,掌管所辖境内财赋收入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二月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度量衡法》,规定划一全国度量衡,应由工商部设全国度量衡局掌理之,各省及特别市得设度量衡检定所。同年四月十一日工商部即制定《各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侯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厨”。
因犯罪被罢官。《晋书·石崇传》: “伏待罪黜,无所多言。”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办事机构。雍正五年(1727)设。掌稽察、汇奏各衙门办理事件之情形,按日记档,按月汇奏。由大学士于满、汉侍读、中书内委员理事,无定员。另有额设供事四人。
官名。清朝西藏嘎厦所属官员之一。隶于噶伦。办理文书交际之事。设七品官三人。缺出拣选东科尔沁地明白者充补。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秩七品,属唐古特文官。前藏员额三人,为噶厦办事处书记;后藏员额不定,佐
公府诸曹之一。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时府内置营军曹,设属一人,掌营军之事。
周朝官吏因上值而由公家供膳。《周礼·地官 ·槁人》:“掌共 (供) 外内朝冗食者之食。”孙诒让注:“冗,散也。外内朝上直诸吏,谓之冗吏。亦曰散吏。以上直不归家,槁人供之,因名冗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