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办事长官
官名。清代有西宁办事大臣(或称青海办事大臣),驻于甘肃西宁。北洋政府于民国初年改称青海办事长官,管辖青海全境的军政、民政、司法、外交等事务。其官署组织,比照都统府编制;分科办事和人员数额均由办事长官酌定分配。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月改设甘边宁海镇守使,职权如旧,惟编制较一般镇守使署略为扩大。
官名。清代有西宁办事大臣(或称青海办事大臣),驻于甘肃西宁。北洋政府于民国初年改称青海办事长官,管辖青海全境的军政、民政、司法、外交等事务。其官署组织,比照都统府编制;分科办事和人员数额均由办事长官酌定分配。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月改设甘边宁海镇守使,职权如旧,惟编制较一般镇守使署略为扩大。
即以银铸成的印章。其文曰某官之章。汉朝亦称银印,魏晋以后仅印文为某官之印者称银印。参见“银章青绶”。
官名。明朝诸军事衙门中的吏员。五军都督府、京军三大营及各镇守总兵官下均设,掌文移出入等事。官名。在三公府和将军府,掌管一曹事务的长官长称“掾”,有时也称“掾史”,此之“掾史”与“掾”义同,皆为正职,其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著帐郎君院。统领祗候郎君。下辖左、右祗候郎君班详稳司。 置详稳、 直长、 闸撒狘、 拽剌等职。辽著帐郎君院分司之一。其官有祗候郎君班详稳、祗候郎君直长、祗候郎君闸撒狘,统领所
清末度支部内部机构。原为户部捐纳房,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九月户部改为度支部后,捐纳房改为核捐,定为暂设机构。掌核办各项捐输请奖事务。
官名。辽朝弘义宫长官。总领弘义宫军民事务。下设副使、太师、太保、侍中等职。
符节。①使臣所持凭信。多以羽、旄牛尾编制。《周礼·地官 ·掌节》郑玄注:“王有命,则别其节之用以授使者,辅王命者,执以行为信。”② 准许通过关卡的官方凭证。多用竹、玉、青铜等材料制成,刻有铭文。《周礼
官名。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主法制”。见《宋书·百官志上》。
宫观官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始置,以入内内侍省押班充任。
官名。又称“步军翼尉”。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初名“总尉”,乾隆十九年(1754)改名翼尉。额设二人,左、右翼各一人。正三品,掌分辖步军,以守卫、巡警京城。武官名。清代步军统领的佐官,秩正二品,左右翼
受帝王封号的妇女。始于周朝,历代沿之。有内命妇和外命妇之分。详“内命妇”、“外命妇”。1、古大夫之妻称命妇。2、有封号的妇女。《后汉书·孝安帝纪》:“皇太后率大臣命妇谒宗庙。”注:“《丧服传》曰:命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