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人
指审判官非因徇私而加重犯人刑罚的过错。唐律规定,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即于其入罪之所剩罪(即多判之罪)上减三等。但从笞杖入徒流,则以所入罪上减三等。如本应笞杖而入徒一年,则于徒上减三等,杖审判官八十。参见“出入罪”。
指审判官非因徇私而加重犯人刑罚的过错。唐律规定,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即于其入罪之所剩罪(即多判之罪)上减三等。但从笞杖入徒流,则以所入罪上减三等。如本应笞杖而入徒一年,则于徒上减三等,杖审判官八十。参见“出入罪”。
①东晋初指北中郎将府。《世说新语·排调二十五》,“郗司空拜北府”条引《南徐州记》:“旧徐州都督以东为称,晋氏南迁,徐州刺史加北中郎将,北府之号,自此起也。”后成为驻在京口(今江苏镇江)、广陵(今江苏扬
战国时期墓葬。位于河北怀来城东25公里的北辛堡。1964年清理、发掘了一、二两号墓。两墓相距12米,均狭长形土坑竖穴墓,墓向65度。一号墓墓口长15.1米,宽5.1—3.4米,深3.9米。墓底中部置一
约449—517南北朝时谯国(今安徽亳州)人。初为南朝齐辅国将军、南谯太守。与豫州刺史裴叔业有隙,遂单骑归北魏,拜骁骑将军。后又奔梁。复归北魏,为平南将军、豫州刺史,封濮阳县侯。转瀛州刺史。大起园池,
北周以江原县改名,治今四川崇州市西北怀远镇。属犍为郡。后移治今崇州市。隋属蜀郡。唐、北宋为蜀州治。南宋为崇庆府治。元为崇庆州治。明洪武初省入崇庆州。
官名。清代八旗武官。初名翼领,乾隆后期更此名。多设于健锐、火器、善扑等营及陵寝、围场、驼马厂,然品秩悬殊,职掌不一。如火器营所辖内外二营、健锐营所辖左右二翼各设翼长一人,正三品,分管营、翼事。神机营设
南朝时任命官吏的审批手续之一。南朝时八座指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及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尚书。南朝用官,吏部先以白牒录拟选用者姓名,由吏部尚书与参掌官员共同签署上奏,若敕可,则付选。既定后,以黄
书名。苏继祖辑录。一册。备载清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至八月二十四日(1898.6.11—10.9)间变法大事,其中关于光绪帝被祸之由,记述尤详。另载高楷所著《刘(光第)、杨(锐)合传》。末附杨锐家书
书名。近人锡良主编。四卷。光绪三十年(1904)锡良在四川总督任上,为倡议修筑铁路,与幕僚商榷编纂此书。三月而成。辑录中外报刊、书籍中有关铁路的诏谕、奏折、禀牍、论说、条约、章程、合同以及英美等国铁路
北齐平阳太平(今山西襄汾西)人,字孝英。初为北魏羽林监。高欢为晋州刺史,以为别驾。随入河北,历位度支尚书。及欢攻邺(今河北临漳西南),督造土山以破城。后以功迁司空,参与高洋受禅代魏事。河清中,卒于兖州
战国秦惠文王二十七年(前311)置。治今四川成都市。秦昭襄王二十二年(前285)后为蜀郡治。唐初为益州治。贞观十七年(643)分置蜀县,乾元元年(758)改名华阳县,同为成都府治。元为成都路治。明清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