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三年(1266),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又作南木合)受封。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三年(1266),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又作南木合)受封。
亦作乌林达。满语音译,“物林”意为“财物”,“达”为“首领”。清代内务府所属的司库。不分正从皆文职六品。职务与库主事(正六品)无别,以管理、出纳库房金银、器皿及其它财物。参见“物林”(1441页)。
唐吐蕃军政建制。又称孙波如。“如”藏语意为“翼”。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仿唐朝府兵制建立,为军政单位。掌管辖区内军政事务。辖地在今藏北及与青海、云南藏区相接部分。为吐蕃“五如”之一。设“如本”统领。辖
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4总管府之一。武宗至大元年(1308),建南镇国寺,立规运提点所。次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三年,升为隆禧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与殊祥院并为殊祥总管府,旋改为隆禧总
545—612北周、隋大臣。字次武。鲜卑于氏(原为万忸于氏)。先祖代人,后迁洛阳、长安。燕国公、大左辅※于寔子。少聪敏好学,师事博士李详,习《周易》、《三礼》。初为赵王宇文招属下,历迁安固太守、御正下
即“完颜亶”(1147页)。
?—1676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索绰罗氏,世居吉林乌拉地方。初任分得拨什库(骁骑校)。顺治十八年(1661),随军征山东,连战皆捷。康熙十五年(1676),从征陕西,至显义关,败高定、蔡元马步兵。
?—1542明代诗人、书法家。字文焕,号渑池。山东益都人。回族。正德六年(1511)进士。历任浙江仁和(今属杭州市)县令、兵部主事、礼部员外郎。因上书讽谏帝后,出为甘肃临洮知府,任内整顿驿政、开渠修田
古族名。见“仡伶”(571页)。
见“牒得只”(2369页)。
清末新疆叶尔羌农民暴动领导人。叶尔羌(今莎车)人。维吾尔族。同治元年(1862),因不堪阿奇木伯克阿克拉依都的无理摊派,向当地政府请求免除,遭到阿奇木伯克毒打,遂率当地维吾尔族农民暴动。因叶尔羌参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