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圣宗改革

圣宗改革

契丹王朝中兴时期的改革。辽圣宗耶律隆绪是契丹王朝第六代皇帝,从982至1031年,在位50年,是统治时期最长的国君。这一时期,契丹王朝达到了鼎盛。在位期间,对内实行了一系列改革。首先对原部族进行整顿,以所征服的民族与人口的增多,由以前的20部渐扩编成34部。新部族成员部分为原著帐奴隶和被俘人户,反映了劳动者身份的改变;还采取措施,释放奴隶,统和十三年(995)四月,“诏诸道民户应历以来胁从为部曲者,仍籍州县。”大力整顿吏治,任贤去邪,加强法制。统和元年(983),诏谕三京左右相、左右平章事、副留守判官、诸道节度使判官、诸军事判官、录事参军等,“当执公方,毋得阿顺。诸县令佐如遇州官及朝使非理征求,毋或畏徇。恒加采听,以为(考核之)殿最。”太平六年(1026)“诏北南诸部廉察州县及石烈、弥里之官,不治者罢之。诏大小职官有贪暴残民者,立罢之,终身不录;其不廉直,虽处重任,即代之;能清勤自持者,在卑位亦当荐拔;其内族受赂,事发,与常人所犯同科。”法制建设有统和二十四年(1006)诏令:“若奴婢犯罪至死,听送有司,其主无得擅杀。”反映了阶级关系的新变化。太平六年(1026)诏:“夫小民犯罪,必不能动有司以达于朝,惟内族、外戚多恃恩行贿,以图苟免,如是则法废矣。自今贵戚以事被告,不以事之大小,并令所在官司按问。”史称“当时,更定法令凡数十事,多合人心;其用刑又能详慎。”是故“纲纪修举,吏多奉职,人重犯法”,形成一时盛况。这一时期,契丹还“用唐制”,始开科取士,对象主要是汉人。统和六年(988)“诏开贡举,放高举一人及第。”一般每年2—3人、最多统和二十年(1002),仅6人。“澶渊之盟”后,人数大增,统和二十四年(1006) 23人,后每年30—40人,最多太平五年(1025),72人。进一步加强了汉族贵族在统治集团中的成份与作用。(引均见《辽史》)改革对社会产生深刻影响,有人以为是契丹社会封建化的重要标志。

猜你喜欢

  • 先久·肯

    民国时期反抗土司压迫的首领。云南贡山先久当独龙族头人。1932年,贡山第一区的怒族农民因到独龙河挖贝母,遭察瓦龙藏族土司管家横加欺凌,激起独龙族人民的义愤,吊打土司管家。土司遂加重税收,进行报复。他与

  • 朵陇

    见“堆龙德庆”(1978页)。

  • 萧抱珍

    ?—1166金代道士。为太一教之创始者。卫郡(今河南汲县)人。金熙宗朝,天眷(1138—1140)年间,传太一三元法箓之术,名曰太一教。皇统八年(1148),奉诏进宫,受赐观为“太一万寿”。入元,建太

  • 雷万兴

    唐代畲族先民起义首领。广东潮州(今潮安)人。总章二年(669)与族人苗自成,蓝奉高等人,先后领导广东潮州、福建南部畲族先民反抗唐王朝统治的斗争。仪凤二年(677),汀、潮一带的汉族起义军陈谦与其部汇合

  • 铭安

    ?—1911清末大臣。内务府镶白旗人。姓叶赫那拉氏。字新甫,号鼎臣、独醒居士。咸丰六年(1856)进士。同治五年(1866),由詹事迁内阁学士。十年(1871),迁盛京刑部侍郎。光绪三年(1877),

  • 哥疾宁

    见“伽色尼”(1098页)。

  • 比来粟

    见“比粟”(189页)。

  • 赤年松赞

    吐蕃赞普。又作赤尼雅松赞或祥杜诺阿瑞。《唐书》称揭利失若。※拉托托日宁赞与诺萨芒波洁之子。其任赞普期间,雅隆部落经济有长足进步,据《拉达克王统记》载,牧地与农田相接,串连湖泊,引水、开沟渠;蓄水灌溉,

  • 祭谷魂

    旧时水族农业祭祀风俗。流行于贵州三都一带。相传水族先民有兄弟3人,跨溪流越高山,自广东、广西一带,溯江河而上,迁入贵州三都一带。祖公迁移时,从海边带来谷种,因此才有稻谷种植。后人为纪念此事,在祭祀时巫

  • 延楚布多尔济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丹津长子。康熙四十五年(1706),袭札萨克镇国公。五十一年(1712),献马助军。康熙帝塞外行围时,与祖母苏嘛达喇迎觐,受祖母赐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