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团柱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德昂族弦乐器之一。流行于云南潞西邦外等地。状似汉族三弦,由弦杆、弦耳、弦线、弦鼓四部分组成,弦用马尾捻成,用牛角削的薄片弹拨。多用于歌舞和宗教节日时伴奏。
明清云南土司名。明万历(1573—1620)初年,保山县平戛土舍蒋思孝随军征缅有功,钦授勐板千夫长,世职。乾隆年间(1736—1795),沦于缅。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中英勘界,收复勐板部分地区
即“鸿台吉”(2117页)。
女真文字碑刻。刻石年代不详。20世纪60年代前后发现于山东蓬莱,原在城内佑德观,后移入蓬莱阁天后宫。高60厘米,宽70厘米。正面刻女真文,上下款为楷书,各1行共27字,指明诗作者与立石人;正文为行书,
州名。隋置,治所在今甘肃省酒泉市。大业初废。唐武德二年(619)复置。大历元年(766)为吐蕃所据,宋代被回鹘占领。宋景祐三年(1036)入于西夏,置蕃和郡。元置肃州路总管府,明改肃州卫,清仍置州。
见“丽土之狄”(984页)。
书名。清官修。150卷。另有凡例、总目。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四十九年(1784)最后成书。记唐后期至末近900年有关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典章制度。起唐肃宗至德元年(756),与杜佑《通典》记事
1866—1933近代名中医。字锦棠,以字行。陕西西安人。回族。少年入私塾读书,年长拜回族名医马哲臣门下,尽得秘传。遂行医,后又创办“福生堂”药铺。以医德高尚,被称为“东马”。吉鸿昌赠以“上医医国”之
见“索尔札”(1830页)。
清军平定大小和卓木之乱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四年(1759)闰六月,布拉呢敦(大和卓木)、霍集占(小和卓木)自※“霍斯库鲁克之战”溃败后,于七月初西遁阿尔楚尔岭(一称阿喇楚勒、阿勒楚勒,今帕米尔阿里丘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