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地制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即“水达达”(424页)。
见“黠戛斯朝贡图”(2587页)。
见“耶律淳”(1304页)。
见“兀者揆野木千户所”(113页)。
?—43公元前1世纪骆越反汉女首领。交趾麊冷县人。出身于骆越将门,雄勇善谋。交趾太守苏定欲以法绳之,激起怨怒。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春二月,与妹征贰聚众起事,一举攻占交趾郡,九真、日南、合浦诸郡“蛮
契丹地方官署名。简称“户部司”。掌管东京道(治所辽阳府,今辽宁省辽阳市老城区)财政。置官有:户部使、知户部司事(又作知户部使事)、户部使判官等。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
蒙古旧部名,清代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其首领为元太祖※成吉思汗之弟※哈布图哈萨尔(合撒儿)后裔,姓博尔济吉特,原属于科尔沁部。本驻牧呼伦贝尔、额尔古纳河一带。15世纪前期哈布图哈萨尔七世孙阿克萨勒岱卒后
?—207东汉末年乌桓首领之一。又作速仆丸。史称其勇健多谋。东汉灵帝(167—189年在位)初,为辽东乌桓大人,有部众千余落,自称峭王。卷入中原军阀混战。中平四年(187),受汉叛将张纯诱使,连续扰汉
见“裴满达”(2448页)。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