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木齐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任。清廷改编卫拉特诸鄂拓克为旗时,德木齐原则上补为佐领。 ②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俗称二喇嘛,辅佐※达喇嘛管理寺庙庶务和会计,一般是选善于办事的喇嘛充任。地位在达喇嘛之下。有的寺庙设掌印务的德木齐,于印房轮流住宿值班看守。配有随从格隆1人。月饷银2两8钱、米1石5斗。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任。清廷改编卫拉特诸鄂拓克为旗时,德木齐原则上补为佐领。 ②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俗称二喇嘛,辅佐※达喇嘛管理寺庙庶务和会计,一般是选善于办事的喇嘛充任。地位在达喇嘛之下。有的寺庙设掌印务的德木齐,于印房轮流住宿值班看守。配有随从格隆1人。月饷银2两8钱、米1石5斗。
见“奶酪”(646页)。
书名。清洪亮吉(1746—1809)撰。16卷。书成于乾隆五十年(1785),刊于嘉庆二年(1797)。有《国学基本丛书》本,并收入《洪北江全集》。本书记载了东晋时期北方十六国的疆域,国各一卷,以州为
510—535北魏皇帝。532—535年在位。字孝则。鲜卑元氏(拓跋氏)。高祖※元宏孙,广平武穆王元怀第三子。史称其沉厚少言,好武事。始封汝阳县开国公,拜通直散骑侍郎,转中书侍郎。建义(528)初,授
见“太悉伏”(273页)。
金代山名。参见“镇安公”(2510页)。
见“淑慧长公主”(2118页)。
①见“阿尔浑”(1203页)。 ②见“阿鲁浑”(1218页)。
1247—1275元朝大臣。字达甫,一名中都海牙。畏兀儿人。魏国公※布鲁海牙之侄。年20余,与从兄廉希宪同侍世祖,出入禁中,处事慎密。至元初,以北部王拘杀使者,奉世祖命往谕,致使王悔谢,以功受赏赐。进
彝语音译。旧时四川凉山雷波一带彝族对安家奴隶的称谓。等级地位同于※阿图阿加。住在主子周围,领种一份耕食地,每年用三分之一时间为主子劳动。子女要被抽一、两个做单身奴隶或陪嫁丫头,经主子配婚安家后,仍为马
见“日喀则”(2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