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兰阿鲁带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权元帅左都监,行元帅府事。四年,遣都统奥屯喜哥复取威州及获鹿县。为御蒙古军,修缮州县,改组军队,使河东、河北防御遂有起色。兴定元年(1217),改签枢密院事。以元帅左监军兼山东路统军使,知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事。同年九月,权参知政事,行尚书省于益都。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权元帅左都监,行元帅府事。四年,遣都统奥屯喜哥复取威州及获鹿县。为御蒙古军,修缮州县,改组军队,使河东、河北防御遂有起色。兴定元年(1217),改签枢密院事。以元帅左监军兼山东路统军使,知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事。同年九月,权参知政事,行尚书省于益都。
见“图们江”(1435页)。
土族传统节日。流行于青海互助县一带。每年农历六月六日于五峰山(在今互助土族自治县西垣,因山峰形似五指,故名)举行。五峰山翠峰青峦,雾披云裹,泉水潺潺,风景优美。每逢节日,山上山下锣鼓喧天,人来人往川流
元末明初曲家、书法家。回回人。先世西域人。赛典赤·瞻思丁后裔,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乌马儿之子。幼年从回回书法家巙巙学书,笔法工妙,深得其师嘉许。曾授常熟判官,与张宪、丁鹤年等人友善。元末张士诚踞吴时,于其
一种轻型的铠甲。古已有之,以金属环相扣连缀而成,呈网状,故也称网子甲。《正字通·金部》:“锁子甲五环相亘,一环受镞,诸环拱护,故箭不能入。”甚轻便坚固且工艺精细。清太祖努尔哈赤曾披此种甲征战。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诸族对※吐谷浑之蔑称。见“阿柴虏”(1215页)
见“武落钟离山”(1289页)。
见“帕察沙布伯克”(1400页)。
清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为在康区实行改土归流,于1905年在巴塘屯扎,兴办农场,筹划收复瞻对,并限制每寺僧人数目不得超过300人,20年内不准藏民剃度为僧等。引起土司头人和寺院僧人的反对,指责其包庇洋教,消
?—414?十六国时期南凉太子。又作秃发虎台。河西(今甘肃、青海二省黄河以西,即河西走廓及湟水流域一带)鲜卑人。秃发氏。秃发傉檀子。南凉嘉平元年(408),立为太子、录尚书事。四年,奉命拒击吐谷浑树洛
古地名。位于今甘肃临洮县境。春秋时为狄戎所居。战国时,秦献公灭狄戎,设官管理。昭王时设陇西郡,辖其地。汉因之,为陇西郡治所。晋改为武始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