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拉克
见“察拉克”(2473页)。
见“察拉克”(2473页)。
即“故国川王”(1578页)。
秦代南郡诸民族的总称。春秋战国时称※荆蛮,属楚地。秦时,其民以幪布、鸡羽等缴纳义赋。东汉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南郡※潳山(今属湖北江陵境内)少数民族雷迁等起兵反汉,被武威将军刘尚讨破,其族人被迫
黄帽派喇嘛庙。藏名“丹吉楞”。因位于贺兰山南部山谷中,与福因寺相对,故又称“南寺”。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阿拉善旗郡王罗卜藏多尔济置建。弘历赐额。为该旗最大寺庙。相传同治(1862—1874)初
①蒙元时期蒙古官名。详见“奥鲁”(2252页)。 ②(1232—1297)元朝将领。蒙古札剌儿部人。※忒木台子。有智勇。早年为宪宗宿卫。八年(1258),从征蜀,攻钓鱼山。世祖至元五年(1268),从
金大臣。本名河西。字仲通。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人,其先世居辽海。女真族。裴满氏。大定(1161—1189)间,充侍臣。二十八年(1188),擢进士第,升奉御。翌年,金章宗即位,擢监察御史,劾奏
书名。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对内蒙古的统治,在蒙古族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法规。崇德八年(1643)初颁,乾隆六年(1741)重订,六十年(1795)再次增订,以蒙、满、汉3种文字刊印颁行。共12项,2
即包衣骁骑营。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总管内务府大臣统辖,以府属各司官员兼治营务。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各设包衣参领5人,皆以郎中兼职,从三品(支四品俸),以掌印理事;又各设副参领5人,轮流值月以掌管禁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属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管辖。花刺子模国故都。位于阿姆河右岸,距希瓦一日程。遗址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乌尔坚奇北沙——阿巴斯。
清代以四川大小金川藏族迁京之人编设的佐领。乾隆四十一年(1776),新来男妇189人,连同以前居京旧人39名,合计228名,初编一佐领,入内务府三旗正白旗。以此项人丁原属土司所辖,无辨文字者,拟以内务
即“延优”(8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