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禅四世
见“罗桑却吉坚赞”(1424页)。
见“罗桑却吉坚赞”(1424页)。
即“明禅”(1404页)。
契丹建国后,官制分北、南,分治契丹本族与汉、渤海等族。其官称,除大量袭用汉官外,亦保留了部分契丹本语的官称。总汇见下表。详况分见诸条。契丹语名称相当汉职 (或职司)出 处于越建国前,掌部落联盟军政实权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次子。乾隆二十八年(1763),因父叛乱罪被俘送北京。宥死,被赐给功臣为奴。道光三年(1823),被编入蒙古正白旗,充披甲
见“铁弗氏”(1877页)。
见“萧孝忠墓志”(2003页)。
参见“萨雅克部”(2012页)。
唐朝官员。临漳(今河北临漳西南)人。鲜卑源氏。先世为河西秃发氏,太武帝时归北魏,赐姓源氏。唐宰相※源乾曜族孙。初为中书舍人,与杨滔、刘令植同删定《开元新格》。历刑部、户部二侍郎、尚书左丞。开元十三年(
见“锡伯渠”(2364页)。
又作莫昆、木昆。满语音译,意为“兄弟”、“同姓人”。汉译其意为“宗族”或“家族”。女真、满洲等族指称血缘相同的成员所结合的大小群体。与金朝阿骨打初设的“谋克”氏族单位相似,同属于父系血缘的组织。清代八
?—前68汉代匈奴单于。挛鞮氏。※狐鹿姑单于子。原为匈奴左谷蠡王。汉昭帝始元二年(公元前85),父临终前嘱立异母弟左大都尉,及父死,其母颛渠阏氏与卫律矫故单于令拥立之。左贤王、右谷蠡王以不得立,怀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