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音韵类编
见“中州乐府音韵类编”。
见“中州乐府音韵类编”。
二百零八卷。徐世昌(1858-1939)撰。徐世昌字菊人,天津人。光绪进士,至官大学士,北洋军阀时期曾任大总统。此书成于1938年。全书首列正案,随后为附案,附案之中另立“家学”、“弟子”、“交游”、
二卷。梅英杰(生卒年未详)撰。梅英杰,湖南宁乡人,字殿芗,清光绪间诸生,卒于民国初年。是书卷首有廖基棫序。序称:“殿芗好学深思,能划弃世俗切之学,专心于古人之文,而于桐城服膺尤笃。为文兢兢以义法自绳,
十二卷。明闵元衢(生卒年不详)撰。闵元衢,字康侯,自号欧余生,乌程(今浙江省湖州市)人。自以为终身不第,有似罗隐,乃著《罗江东外纪》,另著有《欧余漫录》、《吴兴艺文补》、《增定玉壶冰》等。乌程县有座升
一卷。近人陈垣(1880-1971)撰。陈垣,字援庵,广东新会人。对火袄、摩尼、佛、道、天主等宗教,以及元史、年代学,校勘,辑佚,史讳等方面,均有开创性的成就。著述颇丰。有关佛教方面的著述,主要有《中
四卷。明宋佚编撰。佚原名之盛,字未有,号星子,崇祯十二年(1639)举人,研治宋儒之学,以明道先生为宗。战乱之后隐居髻山,人称白石先生。该书以临汝章于今汇集的《诸忠节传》为蓝本;按类编排删定而成。所谓
因情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废置无度则权渎,赏罚不共则威分。是以明主不怀爱而听,不
一卷。清李光地(详见《周易通论》)撰。此书诠释《尚书》,仅及《尧典》、《舜典》、《大禹谟》、《皋陶谟》、《益稷》、《禹贡》、《洪范》七篇,似为未竟之作。此书说解重在义理与考据,于文字训诂则不作烦琐求证
二卷。晋李瀚(生卒年不详)撰。李瀚生平始末亦不详。《五代史·桑维翰传》称:“初,李瀚为翰林学士,好饮而多酒过,晋高祖以为浮薄。”可能就是此人。陈振孙《书录解题》中曰:“补注蒙求八卷,徐子光撰。以李瀚蒙
四卷。清代黄百家撰。黄百家字主一,余姚(今属浙江)人,黄宗羲之子,曾在其父卒后,续成《宋元学案》,著有《内家拳法》、《句股矩测解法》、《幸跌草》等书。此书是作者参照其父黄宗羲的有关论述,并结合自己的见
不分卷。廖平撰。廖平有《易说》已著录。此书与《诗纬新解》、《诗纬搜遗》同为廖氏治诗之作,并有一贯之旨。以往论诗者多以为三百篇无义例可言,以至于十五国风之排列顺序也无定规。廖平独以为诗之次序断非随意连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