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卷。清方登峄(约1698年前后在世)、方式济(约1723年前后)、方观承(1698-1768)三代人合撰。方登峄,字凫宗,号屏垢,安徽桐城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贡生,官至工部主事,为戴名世所
二十八卷。清田吴炤(生卒年不详)撰。吴炤又名潜,字伏侯,号潜山,江陵(今属湖北)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肄业于两湖书院,转年游学日本。自序此书云:“窃以二徐异从,各有所本,亦各有所见。诸书所引,或
①八卷。清党丕禄修,李肇林纂。党丕禄字秀钟,陕西郃阳人,举人出身,顺治十四年(1657)任昌邑知县。李肇林,邑人,贡生出身,仕夏津县训导。昌邑为汉时北海郡都昌县地,宋建隆中始易名昌邑,元、明、清皆因袭
见《唐朝名画录》。
八卷。焦袁熹(1660-1730)撰。焦袁熹字广期,金山(今属上海市)人。清代经学家、诗人。康熙三十五年中举后,不赴会试,专研经学,工科举之学,诗亦戛戛独造,不侪流俗。除此书外,焦氏还有《此木轩诗集》
三十卷,《叙录》一卷。原名《经义杂识》。清臧琳(详见《郑氏六艺论》)撰《经义杂记》三十卷,臧庸(1767-1811)撰《叙录》一卷。此书取杂记汇编的形式,内容精深,见解独到,考证细致,颇受学界重视。清
四卷。清孙鼎臣撰。孙鼎臣,字子余,号芝房,湖南善化(今长沙)人。道光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道光二十九年(1859)充贵州乡试正考官。咸丰二年(1852)擢侍读,充日讲起居注官。著有《苍莨文集》。著述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
二卷。《附录》一卷。明王道焜(约1628年前后在世)撰,王道焜,字昭平,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不详。天启元年(1621年)举于乡,后迁南雄同知,因知光泽县时境内安定,有政声,后死于战乱。乾隆四十
二卷。德国邓玉函(1576-1630)译。邓玉函又名特伦茨·扬,字涵濮。德国耶稣会教士。1621年来华,先到澳门,后到嘉定学习汉语文,再到杭州传教。不久便赴北京,主持修正历法。1630年死于北京。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