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周邓析(前545-前501)撰。邓析,春秋时郑国大夫,曾作竹刑。郑国大夫驷歂执政时杀害了邓析,并采用了竹刑。一说,邓析为郑国子产所杀。《列子·力命篇》称,“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子产执政,
四卷。宋周文璞(1180-1240)撰。周文璞,字晋仙,号方泉,又号野斋、山楹,汶阳(今山东汶上)人。少年聪慧,以能诗称于世。宋宁宗时,曾做过溧阳县丞及内府守藏吏等。著有《方泉集》。此集凡四卷,所录赋
一卷。清姜宸英(见《湛园未定稿》条。)撰。姜宸英生平此本前有秦松龄序,言宸英奉纂修之命,治装北上时,编辑此集。其中均为中年作品。有一九八三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姜先生全集》(二函二十册)影印本。
一卷。明杨慎撰。杨慎,以争大礼撼门大哭。下诏狱廷杖。嗣复纠众伏哭。乃再杖于廷。谪戍云南永昌卫。后归蜀,时亦居云南。著有《丹铅余录》等。《云南山川志》函海本,共一卷。其所志山川大都在云南府城附近,如金马
一卷。唐郑氏(生卒年不详)撰。郑氏为朝散郎侯莫陈邈(侯莫陈三字为复姓)之妻。前载进书表,称侄女策为永王妃,因作此以戒。《唐书·艺文志》不载,《宋史·艺文志》始载之,《宣和画谱》载,孟昶时有石恪画《女孝
见《汗筠斋丛书》。
二十六卷。明张之象(1507-1587)辑。张之象字玄超,一字月鹿,号王屋山人,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嘉靖中官浙江按察司知事。是书取武德-开元间唐代君臣唱酬之作二千余篇,其中选帝王七人,公卿一百六十八
无卷数 明林俊(1452-1527)撰。林俊,字待用,号见素,莆田(今属福建)人。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累官至工部尚书。著有《见素文集》。林俊曾巡抚湖广,后改四川,平定蓝、鄢之乱。是集即俊平乱时
四卷。清凌堃撰。此书仅取乾、姤、同人、履四卦加以解释。每卦又分六十四卦,各用四言或五言、七言韵语说明。措词古奥,艰深晦涩,只是焦延寿《易林》摹仿而已。其后人曾有为其作注者。有《传经堂丛书》本。
一卷。清丁晏撰。作者在此书序言中,阐明了他的治易方法,他认为勘正易经文字应以文字训诂为本,探求周易真旨则应以义理为途径。他还认为训诂非博考不明,易义非研究不精,因此对于周易文字的训解并非可有可无。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