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著撰人名氏。内容为摄政王、肃王、衍禧王、承泽王、牙西王、波罗贝勒、泥湛贝勒等人的册文。据藏有是书的明清史料整理会载,是书为白宣纸稿本,墨书共七页,每半页横九寸六分,纵一尺二寸五分,各页上方中间残缺约
一卷。清高熙哲修纂。高熙哲曾以御史,出守过宁夏、宣化、大名等处,官至翰林院编修。光绪三十一年(1905)饬令各州、县,纂修简明乡土志,以作历史、地理教科书之参考。故高熙哲纂此志之法是,取邑志,补以新事
一卷。作者不详。所记之事始于明天启七年(1627)八月,中间崇祯元年(1628)一月差详,二年所记则仅韩爌调停沈维炳、薛国观申救任赞一事。而卷末则题“五十宰臣编年录”,与内容不尽相符。清曹溶撰《崇祯五
二十卷,南宋晁公武撰。晁公武(约1104-约1183),字子止,号昭德先生,澶州清丰(今属河南省)人,著名目录学家。二十余岁逢“靖康之乱”,入蜀寓居嘉州(今四川乐山)。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登
一卷。清汪文台(1796-1844)撰。文台有《十三经校勘记识语》,已著录。此书为文台读《淮南子》时,初录校语于简端,去世以后,由其子缮写校语示黄彭年,彭年命人详校,统一体例,刊附崇文书局本之后。由于
不分卷。清未著撰人。是书记乾隆年间征缅甸事。此书按年排比史事,详列与缅甸战事有关的奏折、上谕,多补清史传所未载。此书成后,仅有抄本问世。
一卷。金常德(生卒年不详)撰。常德字仲明。镇阳(今地不详)人。早年习文,后弃文攻医,从师于张子和。曾参与整理张子和所著《儒门事亲》,且摭《儒门事亲》之遗著《治法心要》。此书又名《张子和心镜别集》、《伤
五卷。清余照撰。余照字春亭,江苏江都县人。自序云:幼有志学诗而才识疏浅,于昔贤昔承所辑集删修之韵书,未由研究精奥。间读四部书册,见有典核事类,截取骈字无戾书意者,辄手自抄录,颠倒载于韵脚之下;其字韵隐
见《证治要诀类方》。
十卷。《补遗》一卷。明李腾芳(约1607年前后在世)撰。李腾芳,字子实,湖南湘潭人。生卒不详。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官至礼部尚书。著有《李湘洲集》。其学宗王守仁,故此集中第二卷有《阳明集抄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