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本草拾遗》。为狼把草之别名,详该条。
六涎之一。指寒邪热毒损伤脏腑,其气结涩凝滞而成。因涎与滞气相交,多发为疼痛。
书名。秦伯未编。书成于1928年。全书选辑清代叶桂、薛雪、吴瑭、张聿青等二十多位医家约2000条医案,其中以内科杂病为主,兼及他科病证。以医家为纲,以病证为目,分类清楚。选案多属记录简要,方治切于病情
见《云南中草药》。为对节树根之别名,详该条。
指肾受邪热所致的病证。《素问·刺热篇》:“肾热病者,先腰痛痠,苦渴数饮,身热,热争则项痛而强,寒且痠,足下热,不欲言。”
【介绍】:见虞抟条。
病名。见《伤科汇纂》卷六。多因跌打、压撞所致。可伤一骨或数骨,以第一和第五掌骨骨折为多见。伤处肿胀、疼痛、压之加剧,在折端有陷下或突起畸形,触摸时可有骨声,活动受限。治宜手法整复,夹缚固定。用药参见骨
泛指解除体内或体表的毒素。通常包括:①血分热毒,宜凉血解毒。详该条。②阴寒凝滞成毒,常用温中散寒而祛之。③解除蛇虫犬兽螫咬所致的毒害。④排除误食或接触的毒物,或解除所致的毒害。⑤按特定的炮制方法减除药
见《景岳全书·妇人规》。即血寒经行后期。详该条。
方书。20卷。宋·沈括撰。约成书于1048~1077年。收集内、外、伤、妇产、儿、五官各科验方,并论述鹿、胡麻、鸡舌香等药功用。其中不少验方系当时疗效较高之新方,如至宝丹之治卒中昏厥,竹龙散之治消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