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六淫之一。与温、热、暑等病邪同一属性而较甚者。②太阳伤寒误用火熏所致之病。《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圊血(便血),名为火邪。”
痰证之一。因痰饮留于四肢、膈上或胁下所致。见《赤水玄珠》卷六。《不居集》卷十七:“饮痰,停于膈上,一臂不遂,时复转移一臂,蓄于胁下,胁痛干呕,往来寒热。”《张氏医通》卷四:“饮痰成呕吐,胁痛,四肢不举
应于四季的脉象。《难经·十五难》:“弦、钩、毛、石者,四时之脉也。”详脉从四时条。
证名。出《小儿药证直诀》。指走马牙疳患者所发生的齿槽腐烂、破溃证。参见走马牙疳条。
即泪堂。详该条。
病名。即下颌关节脱臼。见《伤科汇纂》卷五。详颊车蹉条。
针具名。《灵枢·九针十二原》:“毫针,长三寸六分。”“尖如蚊虻喙。”又《九针论》云:“毫针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主寒热痛痹在络者也。”现代的毫针,多用不锈钢制成,坚韧锋利,方便耐用。亦有用金、银或其
病证名。指瞳神歪斜的病证。见《证治准绳·杂病》。又名瞳仁不正、瞳神偏射、瞳欹。多因风热毒邪,或外伤等引起。证见“瞳神歪斜,或如杏仁桃核,三角半月”(《张氏医通》卷八)。常由黑睛破损,黄仁从破口迸出,或
见《圣济总录》。即白头翁茎叶,详该条。
《卫生宝鉴》卷六方。又名离珠丹。炒杜仲、萆薢、巴戟天各二两,诃子五个,龙骨、朱砂各一两,炒补骨脂三两,胡桃肉一百二十个,砂仁半两。为细末,酒糊为丸,梧桐子大,朱砂为衣,每服三十丸,空腹温酒或盐汤送下。